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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开指南

   

会昌县供电公司信息公开指南

   

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,方便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,我们编制了《会昌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信息公开指南》(以下简称《指南)。 本《指南》根据实际及时修改。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指定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查阅。

    一、主动公开

    (一)公开范围

本公司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主要有以下9类:

1、概况信息。包括公司总体情况,机构职能,领导分工和重要活动、讲话。

2、法规文件。包括本公司涉及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;

3、发展规划。本公司年度重点工作。

4、工作动态。包括本公司重要会议、惠民实享项目等最新动态;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,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;

 5、人事信息。包括股级干部任免公告;工作人员的表彰和奖励。

 6、公共服务。用电业务办理指南。

    7、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:除上述6类信息以外的本机关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。

  

    (二)公开形式

    对主动公开的信息,主要采取网上公开、在主要办公场所公开以及依法指定的其他场所公开等形式。本公司网上公开的信息以电子文档形式保存。

    (三)公开时限

    本公司网上公开的信息,除概况信息、法规和规范性文件、发展规划;公共服务等信息长期留存外,其他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不超过1年。超过留存期的信息,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,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指定办公场所查阅。

    属于本机关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,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予以公开。

    二、依申请公开

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本公司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,可以向本公司申请。

   (一)受理机构

    本机关自200851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,受理机构、办公地址、联系电话、传真号、邮政编码、等公示如下:

    受理机构:会昌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

办公地址::会昌县城北街18

联系电话:0797---5622247

传真号码:0797----5622247

邮政编码:342600

受理时间:法定节假日除

   (二)申请程序

    1、提出申请

        申请人可通过下列方式提出申请:

   (1)通过信函、传真申请。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,的字样;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相应注明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字样。

2)当面申请。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当场提出申请。

   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的,需出具单位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件。

    2、申请处理

    本公司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,对《申请表》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,对于要件完备,可以当场受理的,当场受理登记并出具《登记回执》;对于要件不完备的,本公司可以要求申请人补正。

    本公司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,按规定程序对申请进行审查,能够当场答复的,当场予以答复;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;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答复期限的,经本公司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,并告知申请人,可延长15个工作日。

    本公司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,一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,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。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,为提高处理效率,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。

   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公司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,本公司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。

    依法不属于本公司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,告知申请人,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,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、联系方式。

(三)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 

1、属于国家秘密的;

    2、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;

    3、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

害的;

    4、法律、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。

 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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